为了满足城市景观、功能分区、抢险救灾、人流物流疏导、交通组织等城市综合需要,城市规划往往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这个控制线称为后退道路红线。目前多数城市所表现出来的包括道路拥堵、消防救灾空间萎缩等城市综合症,都与后退道路红线的规划管理严重滞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渊源。在多年的城市消防管理实践中发现,后退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有着及其重要内在联系,甚至应该上升为城市消防规划中的主要专篇内容之一予以确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退道路红线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规划管理,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参考其它同类城市相关规定,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 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应符合本规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有特殊规定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三条 红线宽度 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退 红线距离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 <24米 24 米 --54 米 ( 含 24 米) 54 米 --75 米 ( 含 54 米) 75米 --100 米 ( 含 75 米) ≥100米 ≤30米 平行红 线布置 ≥8米 ≥12米 ≥15米 ≥20米 根 据 情 况确定 , 不 低 于 前 款 要 求 垂直红 线布置 ≥5米 ≥8米 ≥12米 ≥15米 ﹥30米 平行红 线布置 ≥10米 ≥15米 ≥30米 ≥35米 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