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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代建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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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规范 政府投资建设程序,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 体制改革的决定》 、《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 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代建制, 是指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 选择社会专业 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 ,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 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给项目业主的制度。 第三条 实行代建制的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 )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总投资规模在 500万元以上的办公业务用 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 (二 )教科

市政道路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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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根据昆明市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本项目采用代建方式实施。现由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局作为招 标人委托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洲阳光小区周边市政道路新建工程代 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本项目中洲阳光小区周边市政道路,位于盘龙区北部北仓片区,共包含三条道路,是北部片区 构建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 40m道路起点为霖雨路, 沿线经过规划云波清泉化成小学、 羊肠新村、 待建中洲阳光小区,止点为规划红园路;规划 20m 道路起点为规划 40m 道路,穿中洲阳光小区而过,止点 为规划 15m 道路;规划 15m道路起点为规划 40m道路,位于中洲阳光小区南侧,止点为规划 20m 道路。 项目规模:规划 40m 道路:红线宽 40m,城市ⅰ次干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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