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重点巡视的五大关 一、安全监理规定: 1.1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遵照执行。深度超过 5m(含 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应有专项施工方 案,必要时应有论证。 1.2 挖、运、填土机械进退场前,应察看行驶道路上的架空线路、桥梁、涵洞、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确认安全。必要时应对道路 上的设施、地下构筑物等进行验算,确认安全。当危及其安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通行。 轮式机械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道路、公路及其附近等人员活动和出行的地方施工时,沟槽、 基坑外侧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处尚须加设警示灯。 1.4 测量钉桩、坑探时,不得影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1.5 施工现场的坑、井必须加盖或设围挡、护栏,
水 1般入 d殳入 f(引建议,(P围 彩羽 故八 茎 叠 叠 2P 建国 5O年来 ,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水利建 设 ,克服各种困难 ,不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 , 我国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 目的成就 ,为 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 了巨大的作用。但就 “水利”而言,国家的投入是巨大的,但其应有 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其根源在于我国 的水利投入进入了一个一时难以摆脱的误 区:水患的治理不是从积极的方面去“疏导”, 而是耗用大量投资进行被动型的 “防御”,即 投人大量的财力、物力去修建“铜墙铁壁”式 的渠道、堤坝、电站、水泥护坡等等 这种低 层次、低效能的运转,依然没有改变水多了 “成灾”,水少了仍“成害”的局面。 要改变这一状况 ,就必须从国民经济发 展的全局来认识水利的投入问题,这个投入 已不是某一个地区、流域、某一个行业、部门 的事 ,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