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城建档案 单位 管理机构 一 1 √ √ 2 √ √ 3 √ 4 √ √ 5 √ √ 6 √ √ 7 √ 二 1 √ √ 2 √ √ 3 √ 4 √ √ 5 √ √ 6 √ √ 7 √ √ 8 √ √ 三 1 √ √ 2 √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 序号 土地勘察定界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证 工程建设许可﹑备案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总平面图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土地招拍文件及拍卖 ﹑中标通知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 表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 件 环境影响评价及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
1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扎实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根据《电 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文 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下 统称各立档单位) ,国有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下列概念具有特定含义。 (一)电子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 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 (二)电子档案,是指经过鉴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归档 的电子文件。 (三)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文件内容、结构、背景和管理 过程的数据。 (四)逻辑归档,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 方式和位臵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