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幼儿园初装修标准 (2003 年 9月 24 日修改 ) A、说明事项 : 1、 装修项目应体现幼儿特点,充满趣味性,有大地幼教的特色。 2、 各类项目要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尽量利用校园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3、 装修所用的材料、 所做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严禁使用有毒、 有害等不安全的建材。 B、施工项目地点分类: 一 . 户外场所 八、厨房 十五、教师会议室 二 . 活动室 (教室 ) 、卧室 九、多功能厅(音体室) 十六、书香世界 三、储藏室 十、卫生保健室 十七、财务室 四、盥洗室,卫生间 十一、园长室 十八、门卫室 五、走道 十二、电脑室 十九、浴室 六、门厅 十三、美术室 七、楼梯 十四、科学认知室 C、装修具体内容: 一 . 户外场所 1.指路牌: 位置:在通往校园的马路边 或者转角处 要求:标示幼儿园方向,形状有趣,颜色鲜明,体现幼儿园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