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程序 (一 )招标工程范围 凡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 ,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以上 (含两千平方米 )或投资额在 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 ;区、县建委规定额度以内的新建、改扩建和翻建的建筑市政 工程以及宾馆、公共设施的翻建、室内外装修、更新、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 ,除经市或区、 县建委批准可不招标的以外 , 均应实行招标承包。 (二 )办理招标须具有下列文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招标申请书 招标文件 标底文件 5.施工图纸 (三 )招标工作程序 1.由招标单位按规定到市或区、县招标办进行招标登记。 2.持市或区、县建委有关部门签有“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王审批表”、招标申请书及 招标文件 ,向市或区、县招标办提出申请。 3.按市或区县招标办批准的招标方式 ,向招标单位发出招标通告 ,同时向 ,拟选择的投标企业 发出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 4.向经市或区、县招标
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