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泰德灯饰厂 发电机尾气处理工程方案设计 东莞市华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 - 2008 年 03月 东莞泰德灯饰厂 发电机尾气处理工程 设计说明书 一、项目概述: 东莞泰德灯饰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长龙管理区 ,是一个实力雄厚 的灯饰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需要,设有一座发电机房,装有 4 台 370KW 发电机组,燃烧柴油,尾气排放总约为 20000m3/h。该公司为改善和保护环 境,拟将发电机尾气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委托本公司设计、制造、安装、 施工、调试、维修一条龙服务。说明如下: 二、设计依据: ◆ 东莞泰德灯饰厂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 12月 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 9月 5日); ◆ 国家《大气污
1 柴油发电机尾气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发电机尾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可作为环境影响评 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3)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3 总体设计 (1) 柴油发电机尾气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 (2) 应根据企业柴油发电机尾气中气体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处理要求等条件确定柴油发电机尾气处理工 程的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做到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3) 处理工程技术方案的选择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的要求,柴油发电机尾气处理后应稳 定达到有关国家和地方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