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内 容 1 燃煤、燃油锅炉(轻柴油、煤油除外)的烟囱高度 2 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的烟囱高度 3 直燃溴化锂烟囱高度 4 大气污染物排放筒高度 5 燃气锅炉房、直燃溴化锂机房的燃气放散管高度 6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放散管 7 排风口高空排放高度 8 制冷剂安全阀管道 各种排气管道高出屋 9 用气设备烟囱伸出室外时的高度 各种情况下高出屋面的要求 备 注 当达不到时,其烟尘、 SO2、Nox的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应减半。 当达不到时,其烟尘、 SO2、Nox的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应减半。 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确定,但不得低于 8m,烟囱高度 高出屋面 0.6m以上;距离冷却塔 6m以上,或者高出冷却塔塔顶 2m 以上。 教材P656 1、应高出周围 200m半径范围内 的建筑 5m以上; 2、新污染源的 排放筒一般不应低于 15m 达不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