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 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 在村 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 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 农村征地 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 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 分配纠纷, 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 《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4 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 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支持和帮助。 ”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 生争议时,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解决,责无旁贷。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