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植物种植施工方法 一、物料要求 所用材料,除符合图纸的要求外,尚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化土方应符合规定,且不含有盐、碱及垃圾等对植物生 长有害的物质。 2 、用于植物生长和养护的水,应不含有任何有害植物生长的 酸、碱、盐等物质。 3 、绿化植物除规定外,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⑴乔木 ①生长健壮、树冠开展,树枝根系发育正常,根系茁壮,无病 虫害。 ②枇杷、大叶女贞、合欢均为 10—12cm。 ③不得有直径为 2cm以上的未愈合的伤痕和截枝。 ⑵棕榈类 ① 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不低于 1.5m。 ② 栽时剪除叶片顶部 1/2-2/3 左右,防止栽后萎蔫 ⑶灌木 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②所有灌木应是常绿、根蔓、树大、枝干丛生的阔叶灌木,并且 有本地区的生长特性 ⑷花卉 草本植物应是耐旱力强,容易生长,根部发达,茎低矮,多年生的 特性,花草应有观赏价值。 二、场地准备
编号: 1 2 3 1 2 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本检验批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单位验收结论 目 目 缸盆固定 6.3.6.2 条 流动区域栽植的必要固定 措施。 6.3.6.2 条 漂浮植物栽植 6.3.6.2 条 目 1 植物材料 6.3.2.1.1-6.3.2.1.7 条 2 最适水深 6.3.6.1 条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单位验收记录 7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DB 44/T 581-2009 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DB44/T 581 —2009 表 H.1.7 水生植物种植工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