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 "消防站 ")工程项目决策和 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 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 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 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
[ 全国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 "消防站 ")工程项目决策和 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 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 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 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