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1、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 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发展, 增强 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 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 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消防 (专项 )规划。市(区、县 )域城镇体系规划和 建制镇、独立工矿区、 风景名胜区、 历史文化名镇等的相应规划可参 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消防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1.0.4 城市消防规划应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 “预防为主、 防消 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规划 原则,优化处理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与消防安
8.0.4 消防车通道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街区内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 160m。当建 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 150m或总长度超过 220m时,宜设置穿过建 筑物的消防车通道; 2、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低于 4m,与建筑外墙宜大 于 5m; 石油化工区的生产工艺装置、储罐区等处的消防车通道宽度 不应小于 6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 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 小于 12m; 3、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应影响消防车的安全行驶、停靠、作业 等,举高消防车停留作业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 4、消防车通道的回车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高层民用建 筑消防车回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 15m×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 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 18m×18m; 5、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 具体荷载指标应满足能承受规划区域内配置的最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招标文件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招标文件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