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质排放的控制管理,降低 废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种废气、 粉尘排放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 引用的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4、《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四条 定义 1、废气污染物:指在生活或生产的过程、设备、场所等向大气中排 放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废气、粉尘、有刺激性气味物质。 2、无组织排放:指不通过排气系统而泄漏的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污染 物的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 与修订;负责年度废气监测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及上报工作;负责配合 各级环保部门对公司内的废气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结果对各
150105风 巷 排 放 瓦 斯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总 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 风 区: 机 电 区: 调 度 室: 编 制: 抄送:总工、通风区长、调度室、安检处、机电科、通风区 150105 风巷排放瓦斯 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情况 1、瓦斯积聚地点: 150105风巷 2、瓦斯积聚浓度: 3、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 4、排放瓦斯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注明通风设施、进回风流方向、瓦斯积 聚地点、警戒位置、通迅电话等) 二、计算 1、排放瓦斯 量: QCH4=L·S·C+q·t 式中: L——瓦斯积聚巷道长度( m ) S——瓦斯积聚巷道平均断面( m2) C——巷道内积聚瓦斯平均浓度( % ) q——巷道正常瓦斯涌出量( m3/分) t ——排放瓦斯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分) 计算结果为( m3) 2、排放 所需的最小总供风量: Qmin =66.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