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0311 建设部 2009-03-24 09:5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GB 50180-93 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 31号 关于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 [1998]94 号 )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 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 2002年 4月 1日起施 行,其中, 1.0.3 、3.0.1 、3.0.2 、3.0.3 、5.0.2 (第 1款)、5.0.5 (第 2款)、 5.0.6 (第一款)、 6.0.1 、6.0.3 、6.0.5 、7.0.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