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深度与收费标准办法 一、总说明 第一章 背景 1. 目前,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设计收费标准》 (1993,以下简称“ 收费标准”)文件中,交通设计的项目,只有城市交通、 城市道路规 划、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 3 项,而且对内容、深度未作明确规定, 已 远远满足不了大城市的城市与交通建设对交通设计研究的要求。 2. 1995 年建设部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交通收费标准(建议稿) 》(以下简 称“建议稿”),但由于新的收费标准出台要经过很长的编审过程,今后相当一 段时间内都难以正式颁布。 3. 同时,近几年来我市及国内许多大城市在城市交通编制内容、深度及收 费 标准方面作了积极的实践与探索, 都深感缺乏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对交通 乃 至城市事业影响甚大。 4. 深圳市作为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窗口”以及经济快速增长的大 城市, 是我国最早利用定量技术进行城市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