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 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 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 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CJ/T 141 城市供水 二氧化硅
工业锅炉用水水质标准 更新时间: 08-10-28 16:19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 2.5MPa ,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 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 1 规 定 项 目 给 水 锅 水 额定蒸汽压力 , MPa ≤ 1.0 > 1.0 >1.6 ≤ 1.0 > 1.0 >1.6 ≤ 1.6 ≤2.5 ≤ 1.6 ≤2.5 悬浮物, mg/L ≤5 ≤ 5 ≤5 总硬度, mmol/L 1) ≤ 0.03 ≤ 0.03 ≤ 0.03 总碱 度,mmol/L 2) 无过 热器 6-26 6- 24 6-16 有过 热器 ≤14 ≤12 pH(25 ℃ ) ≥7 ≥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