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印 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 政审批规程》(试行)的通知 赣建规 [2006]3 号 各市、县规划(建设)局: 为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 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省厅制定了 《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 划行政审批规程》 (试行),已经厅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该规程试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 除附表五由省建设厅印制外,其他附表均由各地按样式自行 印制。 附件:《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试行) 二 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 (以下简称 规划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