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公示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对城市规 划、建设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依法 行政,规范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公示工作,建立和加强城 市规划实施管理公示的监督机制,根据《城市规划法》、 《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 例》、《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成立城市规划公示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公示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公示的事项、内容以及其 他重要事项。 城市规划公示领导小组下设公示办公室,负责城市规 划公示工作的具体审查、协调、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公示领导小组、公示办公室的组成另行规定。 第三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 人隐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由公示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不公开 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