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费补差计算表 工程名称:忻州战备库房及附属工程— 2007(不含变更) 共 2 页 第 1 页 序 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 位 工程用量 投标时期 单价 施工时期 市场价 超预算 差价 超预算价 合计 备 注 1 圆钢筋 ¢6.5~¢25 t 37.208 3210 4270 1060 39440 2 螺纹钢筋 t 88.536 3200 4460 1260 111555 3 钢板 中厚 t 17.011 3700 4675 975 16586 4 角钢 综合 t 78.51 3350 4210 860 67519 5 电焊条 ㎏ 5030.2 4.3 4.83 0.53 2666 6 锯材 m3 38.831 1690 1487 -203 -7883 7 水泥 32.5MPa t 792 265 325 60 47520 8 水泥 旧 325# t 75 230 325
京造定【 2008】4 号文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 2008〕4 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 、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市场计价行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京建法〔 2008〕138 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 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 承包人带来的风险, 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 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 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 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 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 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 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 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