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用产品钢板标识与可追溯性要求 1、目的 本要求阐述了钢板标识与标识的维护和记录的要求, 以确保项目用产品制造 过程中钢板选用的正确性以及可追溯性,达到规范运行,满足欧标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指定的项目产品的制造过程钢板管理, 其余非项目产品可参照 执行。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及时提供; 3.2 库管中心负责原材料的分类存放及标识; 3.3 下料工区负责原材料、零件的标识和标识移植; 3.4 下料工区负责零件标识的记录; 3.5 各相关工区负责标识的维护与移植; 3.6 铆工工区负责拼装零部件追溯性的汇总整理; 3.7 质管部负责全过程标识的检查和标识的追溯性控制。 4、实施 4.1 标识形式有标牌、油漆、钢印、记号笔书写、标签粘贴等; 4.2 钢板入库及堆放标识 4.2.1 钢板入库后随同相应的质量证明书由采购部分类汇总,经库管中心确认后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