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设计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 2011-0309-1) 甲方:尼亚加拉节能产品(厦门)有限公司 (委托方) 乙方:比比甲工业设计毕海燕 (执行方) 一、委托之事项: 委托毕海燕为甲方公司提供产品外观设计 。 花洒( ) 莲蓬头( ) 喷枪( ) 水龙头( ) 其他 ( ) 单价为人民币: 2000 元 /款,共( 2 )款。(注此价格为第一次合作价格) 总价为 :人民币: 4000 元整(大写:肆仟元 整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 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邮寄 /传真等方式确认同样有效) ,乙方以此 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尽可能提供乙方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及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