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细则 1、材料造价部要会同项目工程部依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招标进度计划,防止 因甲供材料、设备生产、运输、到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2、项目工程部负责合同的实施履行,负责协调材料设备供货厂商与总、分包单位的协 作配合等事宜。 3、有关甲供材料设备的合同管理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甲供材料的数量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数量应考虑适当的损耗,并经项目工程审核确 认。 5、材料设备用量与进场计划应符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材料造价部要核实甲供材料的 数量,防止多供。 6、材料设备进场前, 工程部要落实现场储存保管条件, 尽可能做到材料设备一次就位, 减少二次搬运发生的成本增加和损耗。 7、甲供材料进场后应直接交予施工单位。 8、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部(包括造价、统计人员参加)、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要核对材料、 设备的技术规格条件、 样板,严格检查
5.4 材料设备的管理方案 5.4.1 甲供材料的申请 5.4.1.1 甲供材料设备应按图纸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作为该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的总控制量。施工班组按工 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交各种材料的总量计划。如由于图纸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的变化,施工班组应协 助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审核后追加或减少甲供材料设备材料数量。 1.1 施工班组于工程进场时须报总量统计表, 同时于每月 10日提交下月需求计划予项目部确认, 由项目部 报甲方后,由甲方负责统一招标采购,计划单中应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 日期、供货地点、已累计供应数。计划申请单一式四联签字盖章后,报项目部、监理、业主合约部、业主 工程部各一份。 5.4.1.2 项目部根据施工班组提交的材料申请计划单要求供货商及时送货到需求地点。甲供材料设备 7 天 内到场视为正常;超过 7 天到场,项目部应提前通知施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