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质颁发单位及业务承揽范围 序号 资质类型 颁发单位 业务承揽范围 1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只能从事总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 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3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 代理业务 4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5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财政厅 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 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财政部 可以承担各类政府采购项目 7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乙级资质 商务厅 只能从事 1次性委托金额在 4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 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8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甲级资质 商务部 从事机电
承揽合同 (条款) 定作方: (简称甲方) 承揽方: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 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 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 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 %或酬金总额 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 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 分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 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 酬金 %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