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管字〔 2011〕32号 签发: 物资进出及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进出公司管理,理顺程序,强化管理手续, 确保公司物资不受损害,特制订《物资进出公司管理规制度》 。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物资归口管理职责: 序号 部门 归口管理职责 1 安全保卫班 对进出公司的所有物资进行手续验证和放 行检查 2 公司所有物资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3 财务采购部 公司所有外购物资(包括产品原材料和劳保 用品)、供应商周转用工装、二类机电等物 资进出手续的完善和公司所有废旧回收物 资的销售处置 4 市场营销部 成品以及处理品的销售和处置 5 生产管理部 外协产品、毛坯、自制零部件及半成品、工 装模具及附件等生产物资处置 6 设备及备件的报废以及工位器具的管理及 报废处置 7 技术开发部 新品样件处置 8 品质管理部 理化计量、检验器具等物资处置 9 行政部 微机及办公
菏泽市实验中学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 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老师 签字同意的请假条 ,学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3、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如有事需外出办理 , 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工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 要在门岗填好来客登记表 , 经与有关人员电话 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来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 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 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因工作需要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