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内部备忘录 (SEPCC1 MEMO) 发至 (To) 建筑公司、各项目工地 签发( From) 日期 (Date) 2008 年 2 月 2 日 发文编号 (Our Ref. No.) 起草( Draft out) 工程部 事由 (Subject) 规范、统一各项目工地沉降观测点型式及沉降观测记录的通知 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 绘资料,保证测量的成果和记录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特制定本 办法,供项目工地参考。 一、沉降观测点 1、沉降观测点的留设位置: 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首先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当设计 无要求时,可设置在以下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 10~15m 处或每隔 2~ 3 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 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