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2008 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2009-09-20 13:40:13| 分类: 各省定额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总 说 明 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 2002 年《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GYD-901-2002 )、 2000 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 价定额》、 2003 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CQXHL-202-2003 )、现行有关设计 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 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 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 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
1 内部定额编制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格控制计时工,以及计件工资单位混乱的现象,提高各自 经济效益,做到按劳付酬,有据可查。方便人工工资结算,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编制依据:根据公司人工费用结算内部定额实施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价较低的分项工程作了适当的调整,缺项部分加 以适当的补充,同时采纳了一部分工地的实际情况及意见编制的。 三、本定额各个子目工程量的计算全部参照《重庆市九九工程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以及说明为依据,结算时,各个子目的工 程量计算应以《重庆市九九工程计价定额》所列各分部的计算规则和说明一致,不得与本定额子目无关的内容结算人工费,凡与本定 额以及《重庆市九九定额》的计算规则和说明不相一致的结算人工费,公司概不予审批。 四、本定额各个子目的单价综合考虑了 5%—10%的文明施工费用,所有相关计时工已进入各个子目的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