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设备 一、 概述 立体车库又称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过搭建机械式停车设备, 将传统的车 库形式由地面向高空拓展, 充分利用立体空间资源, 从而有效减少占地面积, 提升停车场容量。 立体车库相比传统车库更具安全性、 车库管理信息化程度 和土地利用效率更高。随着我国立体车库技术的逐渐成熟和人们对立体车库 的认可程度的提升,立体车库的需求将逐步增长。 目前,除汽车专用升降 机外,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分为升降横移式、垂直循环式、水平循环式、多 层循环式、平面移动式、巷道堆垛式、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式等八大类。 二、发展现状 我国汽车保有量升指全球第二位,保有量快速增长带来停车泊位的刚性需 求。2015 年,我国汽车保有量 1.72 亿辆,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全国 共有 40 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 100 万辆,其中北京、成都、深圳、上海、重庆、 天津、苏州、郑州、杭州、广州、西安 11
1 车库租赁协议 甲方 ( 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 ( 承租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车库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协议,并依法共同 遵守: 一、甲方 ( 出租方 )将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兴隆街 139号 前锋新村 11号楼车库出租给乙方 ( 承租方 )合法使用,甲方 保证向乙方出租的车库合法有效,没有任何产权争议,如发 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甲方负责予以处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14年 月 日至 2015年 月 日。租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5,000.00 )。自协议签订 之日一次性给付,车库到期前 2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 有继续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该车库的权 利。 二、本协议只构成车库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 方应自行做好车库内存放物品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库内 存放物品受损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