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与普通高层的区别 一、超高层建筑的界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3.1.2: 建筑高度大于 1OO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 二、设计规范的详查及详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6.4.2: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6.1.13建 筑高度超过 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6.1.13.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 个避难层之间, 不宜超过 15层。6.1.13.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 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 下。6.1.13.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 宜按 5.00人/m2计算。 6.1.13.4
超高层与普通高层的区别 一、超高层建筑的界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3.1.2: 建筑高度大于 1OO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 二、设计规范的详查及详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6.4.2: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6.1.13建 筑高度超过 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6.1.13.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 个避难层之间, 不宜超过 15层。6.1.13.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 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 下。6.1.13.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 宜按 5.00人/m2计算。 6.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