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侨裕集团常州富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 1 如何理解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是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 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1 物业管理是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式来实现的活动 2 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 3 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 环境卫生和秩序进行维护 2 如何理解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的物业管理是在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和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通过 实行住房商品化制度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一 1978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房地产领域进行了 三项改革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2,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3,房地产 生产方式改革 。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