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召开的全省农口系统工作会议上,对1990年度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领导重视、真抓实干、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的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和蓝田、南郑、耀县、白河、陇县、柞水、长武、洛川、澄城、榆林等十个县(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1990年度“陕西省水利振兴杯”。“陕西省水利振兴杯”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不懈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全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登上新的台阶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