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消防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详见建筑部分说明 二、设计依据 1.主要设计规程和规范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2、《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其它各相关专业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设计范围 2、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三、供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划分: 均为三级负荷; 2、供电电源及供电方式 电源由变配电室低压 ~380/220V 电缆分别引入,应急疏散照明灯 具自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 ,蓄电池放电时间不少于 30min。 四、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 2、配电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