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法》 第 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 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 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 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法》从七个方面划定了的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从地域方面,适用范围划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根据《香 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除香 港、澳门因实行“一国两制”以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都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主体范围 从主体方面, 适用范围划定在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 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 具有独立的 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
新招标法的招标范围有哪些 题要 关于招标投标,就现在的企业而言应该十分熟悉。由于 招标投标的特殊性,容易发生串通招标等情况,因此国家对 于招投标早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了解招投标的 相关规范,对于招标者和投标者都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 新招标法的招标范围有哪些呢 ?365 律师小编为您解答。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通常来说,所谓基础设 施,是指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基本条件,可分为生产性 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前者指直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 程提供的设施,后者指间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 施。基础设施通常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 城市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设施等。所谓公用事业,是指为 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具有公共用途的服务,如供 关于招标投标,就现在的企业而言应该十分熟悉。由于招标 投标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