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厂房租赁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甲(出租)方: 乙(承租)方: 为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生产安全、环保安全,明确承、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督促双方在使用出租厂房过程中重视消防、安全、环保的管理,特签定本厂房租赁 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 保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特制定本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 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督促乙 方依法从事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协议书》 。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发现乙方有安全生产、环保违法行为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