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承包人: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 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 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三安福利区宿舍楼工程 1.2 项目隶属: 1.3 工程批准文号: 1.4 工程所在单位:三安福利区 第 2条 工程内容:三安新建 3幢福利区宿舍楼工程。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第 3条 开工日期: 2011年 4月 6日,竣工日期: 2011年 9月 30日 第 4 条 质量等级:合格。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 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第 5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 本工程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 依法可以分包的,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第 6条 合同价款:约 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