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厨具合同书 甲方(全称):重庆千禧大酒店 乙方(全称):无锡市天然不锈钢厨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事宜, 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采购内容 1.货物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 厨房设备。货物的生产厂家、 名称、规格、型号、货物号、数量、 金额、质量及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 2.合同总价款: 贰佰伍拾万元整( 2500000元) 。 【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 1.乙方应在 2014年 9月 8日前完成厨房建设。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 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 义务的运输措施, 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 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 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