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管理, 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 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成都市城乡 规划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锦江、青羊、 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及龙泉驿区伸入中 心城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的调整管理,适用本办 法。 高新区及本市其它区 (市)县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 方案的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及职责) 建管处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内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整 管理。各规划分局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外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 调整管理。 第二章 建筑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管理 第四条(调整前提) 所有经法定程序审定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 不得随意调整。以招、 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筑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规划条件。 确 有必要实
花中花公司因新工厂筹建需求,急招以下岗位: 页脚内容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申请表 项目编号:受理申请时间: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联 系人 单 位地址 联 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 设 项 目 拟选址位置 拟建项目 情况 1.是否为涉外建设项 目 是□否□ 2.是否为省、市、州 的重要国家机关和涉密机关 是□否□ 3.是否为国家重点国 防科研院所、军工生产单位、 是□否□ 花中花公司因新工厂筹建需求,急招以下岗位: 页脚内容 重要通讯枢纽等 4.是否为军事禁区、 军事管理区 是□否□ 5.按照国家规定需要 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 的建设项目 是□否□ 6.以划拨方式提供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是□否□ 需提交的材料、图纸清单: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1份);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 1份,盖鲜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