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5 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注意事项 1.总的原则 1.1. 基本原则 1.1.1. 可行性研究评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1.1.2. 评审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1.1.3. 评审结论应当全面、科学、真实、可信。 1.2. 可研编制及评审方式 1.2.1. 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由县区供电局计划部门组织 编制,应将该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附图)及可研汇总报告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及存 档。 1.2.2. 各地市(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门组织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配电网项目可采 用第三方评审或组建专家组评审的方式,具体评审方式由各地市(州)供电局确定。 1.2.3. 地市(州)供电局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会议召开前 5个工作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