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长春师范学院化学实验材料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学院化学实验材料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 合法资格。 2.具有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 2009 年已通过年检)。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及其本人身份证等, 所有证明件原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 交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投 标人。 2.投标文件应明确物品的报价,且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 公司印章。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1 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者; 4.2 投标文件未密封者; 4.3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