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环城北路、城北安置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 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因建设环城北路、城北安置区项目,需实施房屋征收。 现将该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建设环城北路、城北安置区需要。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该地块规划红线图) 。 三、签约搬迁期限 2012年 8 月 6 日至 2012 年 11月 30日。 四、补偿方式及原则 1、住宅房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 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和“先 签约搬迁,优先落实拟安置房号 ”的原则实施。 b 5 E 2 R G b CA P 2、非住宅用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征收。 3、违法建设按县政府 2007 年拆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