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等分: 1.“MEASURE”命令,快捷 "ME" 按距离等分 具体操作照提示 2. “DIVIDE”命令快捷 “DIV” 按要等分的段数等分 具体操作照提示 定数等分:一、在选择了定距等分或定数等分命令时; 二、接着就提示选择对象,在选择 了对象后; 三、之后就提示输入等距数或等分数。 旋转:如图,从图 B的中复制一条直线 OQ到图 A的共同的点 O, 输入旋转命令,在图 A中选择需要旋转的对象, enter 确认 ,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基点 :”,在图 A中选择共同的点 O,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 (C)/参照 (R)]: ”,输“R”,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参照角 <0>:”,在图 A中选择共同的点 O,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第二点 :”,在直线 ON任意选择一点,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新角度或 [点 (P)] <0>:”,在图 A的直线 O
定居等分: 1.“MEASURE”命令,快捷 "ME" 按距离等分 具体操作照提示 2. “DIVIDE”命令快捷 “DIV” 按要等分的段数等分 具体操作照提示 定数等分:一、在选择了定距等分或定数等分命令时; 二、接着就提示选择对象,在选择 了对象后; 三、之后就提示输入等距数或等分数。 旋转:如图,从图 B的中复制一条直线 OQ到图 A的共同的点 O, 输入旋转命令,在图 A中选择需要旋转的对象, enter 确认 ,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基点 :”,在图 A中选择共同的点 O,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 (C)/参照 (R)]: ”,输“R”,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参照角 <0>:”,在图 A中选择共同的点 O,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第二点 :”,在直线 ON任意选择一点, 命令行窗口提示 “指定新角度或 [点 (P)] <0>:”,在图 A的直线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