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建滨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滨建建字〔 2008〕4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 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坚持“百 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 鼓励建筑业企业、 监理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 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建滨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建滨杯” 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建筑业协会联 合颁发。 第三条 “建滨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境内承包、已经建 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 位。 第四条 “建滨杯”奖由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区建筑业协会或市 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市直管工程由建筑业企业择优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