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原木及板材材质标准 B.0.1 方木的材质标准应符合表 B.0.1的规定 表 B.0.1 方木材质标准 项次 缺陷名称 木材等级 Ⅰa Ⅱa Ⅲ a 1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2 木节 在构件任一面 150mm 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 的总和与所在面宽的 比值 ≤1/3(连接部 位≤1/4) ≤2/5 ≤1/2 死节 不允许 允许,但不包括腐朽 节,直径不应大于 20mm,且每延米中 不得多于 1 个 允许,但不包括腐 朽节,直径不应大 于 50mm,且每延 米中不得多于 2 个 3 斜纹 斜率 ≤5% ≤8% ≤12% 4 裂缝 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 附近,其裂缝深度(有 对面裂缝时,用两者 之和)不得大于材宽 的 ≤1/4 ≤1/3 不限 5 髓心 不在受剪面上 不限 不限 6 虫眼 不允许 允许表层虫眼 允许表层虫眼 B.0.2 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