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0 页 联营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经营规模扩展的客观需要,本着取长补短、 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借助社会资源拓展联营工程项目,规范 联营工程项目管理,降低联营工程项目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联营工程项目是指利用联营方的良好公共关系和中冶实 久资质共同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是以市场为指导,以维护企 业信誉为保证, 以避免企业风险为核心, 以拓展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效 益为目的,信守合同,依法经营。 第四条 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以我公司《施工项目 管理实施手册》为指导,实现联营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 第五条 联营工程项目必须坚持的几个底线: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民工保证金必须由联营方承担; 2、联营工程项目上缴建设公司管理费必须在 3%以上,低于 3% 的必须报建设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联
1 目的 1.1 加强对外包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 过对承包方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核,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 杜绝外包施工事故的 发生。 1.2 对公司承包商的 EHS方面问题进行管理, 保障施工单位和本公司全体员工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的设备安装、修理工程、建筑(基建)工程以 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承包方:在本公司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 期限及条件向本公司 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3.2 发包部门:指公司内提出委外需求的部门。 3.3 工程项目:指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工程项目。 3.4 零星工程:为提高工作效率,无需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临时性小工程。 4 职责与权限 4.1 发包部门和采购部门负责承包商的选择和询价。 基建类工程由管理中心负责 承包商的选择和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