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培训记录签到表 名 称 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序 号 姓名 年 龄 性 别 工作岗位 内容: 1. 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 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施工。 2. 爆破作业人员 (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 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 )须经专门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 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 联结导火索和雷管, 必须在专用房内加 工。房内不准有电气、 金屑设备, 无关人员不 得人内。 4.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 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 铁器敲断。 导 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 抛掷、 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 不得放 置雷管。 5. 加工起爆药包, 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 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