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与支付 60.1 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地格式报 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 15.1 款规定地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 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地以下有关各项地款额: (a)已实施地永久工程地价值; (b)工程量表中地任何其它工程,包括承包人地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 类似工程;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地用于永久工程地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 地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地; (d)按第 70款地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地任何其它金额 .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工程并按其顺序考虑: (l )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地估计合同值,该值 应据 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地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地工程量 . (2)按( 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地永久性工程地估算合同值 . (3)以当地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