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经营工作的 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 努力做好本 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未经允许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 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 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 物品进入公司;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严禁使用 公话拨打私人电话及各类信息台、 点歌台等各类收费电话; 严禁将公司 电话卡私自带回,一经发现一次处以 100 元罚款,并按实际通话费两 倍予以赔付, 两次以上者罚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