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天地 2010 年 7 月 着集权不够 、部门分割 、权责不明的缺陷 。 如社会保险还处于地方分级统筹管理的状 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更是形成了世界上 独一无二的两个机构 (部分地区由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征收,部分地区由税务部门征 收)并存的异常格局,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因过于分散而出现难以有效管理 、监控的 现象,而作为社会保险直接责任主体的劳 资双方迄今仍缺乏参与社会保险事务管理 与监督的合适途径 。这种有违社会保险制 度自身规律的管理体制,当然不可能产生 权威、高效的管理效果,因而亟待理顺 。 要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 展,还需要强有力的社会监督, 而将社会保 障制度运行情况公开化,将是治理这一制 度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重要保证 。需要 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不仅需要通 过调整 、充实 、完善等措施实现优化, 而且 需要将优化的制度设计上升到法律规范的 层次,只有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