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开工手续需要程序 一、 办理项目立项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1、可研报告 2、立项申请 二、 办理规划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工业项目: 1、土地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3、立项批复 4、土地公告 5、申请(一式三份) 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土地批复 房地产项目 : 1、土地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3、立项批复 4、土地公告 5、申请(一式三份) 6、营业执照 2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土地批复 9、履约保证书 基础设施项目: 1、申请 2、施工图设计文件 (精装) 三、办理招投标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招标单位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发展计划部门对此项目的立项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 3、规划或城建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 (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 ) 4、规划部门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两证一书
工程报建流程 一 、更改《规划设计条件》 注:第一城容积率:< 3.5%更改为 :<5.0% 1、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应有县领导批示) 2、地形图(现状) 3、原规划设计条件(全部收回) 4、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包括协议书) 2、程序:规划室起草 管理股审核 局长审批 管理股发通知 书。 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1、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县政府批示文件或政府会议文件 3、土地挂牌拍卖拍得国有土地证明或说明 4、规划设计总图 5、相关部门意见 6、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复印件 7、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8、用地规划平面图 2、程序:受理 审核(包括现场勘测) 审批(副局长、局 长) 办理(管理股填证、发证)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评审 4、批准 5、发证。 申报材料: 1、填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