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 (西公资 办 [2009]1 号)文件有关条款交纳投标保证金。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 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 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 号为 38186073626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迦支行 ,不得采用现金,并 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三、交纳方式:杭州本地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杭州地区范围内的企 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复印件;杭州地区以外企业一律提供 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复印件。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在项目投标截 止时间 24 小时前并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账后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收据。 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2000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不 接受网上银行的交纳)。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
1 (合) 2011-18号 装修工程合同 甲方:北京市华都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 就嘉裕苑项目精装修和电器安装工程承包条款 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燕莎世家装修项目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 10号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就嘉裕苑装修项目,乙方精装修和电器安装工程,包括以下部分: 1、 卫生间和墙地面防水 2、 户内水、电、气、弱电等线管凿洞开槽及线管安装、灯具安装; 3、 厨具卫具等设备器具的采购、安装; 4、 室内地面墙面、顶面精装修及电器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主要材料和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 乙方按样品采购, 甲方指定产品短缺情况 下,甲方双方共同协商。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 装修项目开工日期 2011年 10月 25日,(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起始) 竣工日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