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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省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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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省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北京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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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程序 o 作者 : 来源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日期 :2008-2-12 22:53:25 进 入考前交流论坛 建筑考试博客 o 【摘要: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 取得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 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 价管理等单位,且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隶属于北京市的单位;无“ 150号部 令”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o (一)申请条件 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50号部令) 1、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证书,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 须符 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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